2009年3月10日,东高房小学全体教师在张宏校长带领下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并完成“学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问卷”。
《实施办法》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和规定,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育督导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之前,张校长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已经进行了重点导读,今天,又以问卷的形式再次强化学习,全体教师还将撰写学习心得。张宏校长特别强调教师们要按照《实施办法》依法办学,依法执教。通过学习,教师们更明确了学校、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教师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长信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教师认为这次学习受益匪浅,让自己重新定位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角色。











